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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没有父母财产分配比例是否存在

  丈夫去世没有父母财产分配比例是否存在
  
  
  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继承人可协商分配比例,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继承方式:
  
  
  2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在继承纠纷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况可以多分的遗产:
  
  
  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的问题处理一旦自己丧失法律上的支持就会陷入困境,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在合理的区间进行有效的处理,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不小的麻烦,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自己可以进行法律上知识的获悉,确保自己的权益维护有着法律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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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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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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