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

  这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经常接到一些骗子或者是诈骗的电话,在电话当中,他可以准确说出我们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这就表明我们的个人信息处在一种非常不安全的状态下,会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被泄露出去。当然也会有一些人专门以贩卖个人信息为生,其实这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中国这些年来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的处罚越来越重,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罪名,贩卖个人信息已经要受到刑事处罚了,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那么到底什么叫做贩卖个人信息?什么样的方式途径才能够贩卖个人信息以及在犯罪之后量刑标准是怎么样子的?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贩卖个人信息罪的概念就是以非法的手段取得其他人的个人信息,并且通过非法的方式进行贩卖,贩卖给第三方,并且从中取得利益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就叫做贩卖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在我国的内涵是非常广阔的,包括一些简单的个人信息,也包括一些比较高级的个人信息,例如教育经历或者是个人获奖情况,个人的特长或者是联系方式等。总体上来讲,凡是与个人有关的,能够证明此人身份或者是之前经历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之内。如果是合法取得个人信息的话,不属于犯罪,一定是要通过非法的手段取得才认定为犯罪。对于非法的手段,通常用以下几种:比如说违反了信息所有人的隐私要求和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在本人没有同意或者是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情况下却取得了他们的信息进行贩卖;或者是取得信息的人根本就没有合法的资格取得他人同意,而是通过违法的手段进行购买取得的,这种情况也属于非法手段。如果通过以上的方法取得了他人的个人信息,并且进行贩卖,有了自己违法所得的话,就可以被判定为贩卖个人信息罪,而对于此罪的量刑标准,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罪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由于个人信息关乎着公民的信息安全以及我国的信息管理秩序,所以是要进行刑事处罚的,通常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就没有必要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就可以行了。在一些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的影响已经非常严重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法定刑稍微提高一些,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由于贩卖个人信息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要对违法所得进行惩罚,也就是要对其进行罚金的处罚。处罚的标准没有法律的统一规定,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由法院来酌情决定。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对于个人信息的泄露状况不容忽视,所以相应的我们也要越来越健全与完善。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这是对于公民安全的考虑,也是对于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的考虑,所以对于打击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及其他法律规定我们要严格地遵守,并且按照法定的量刑标准进行执行。当我们发现自己的信息或者是他人的信息通过某种途径被泄露出去的话,一定不能姑息,要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严格打击。
  
  
  
总结:这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经常接到一些骗子或者是诈骗的电话,在电话当中,他可以准确说出我们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这就表明我们的个人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责任各一半怎么赔偿
      在我们进行交通事故的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的,责任越高,需要赔偿的也就越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各一半怎么赔偿呢?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


·病退标准工资是多少
      病退标准工资是多少第...


·没收财产和罚金并罚怎么执行?
      没收财产和罚金并罚怎么执行?罚金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没收财产是犯罪分子......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涉外民事诉讼时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


·一、法律中规定
      一、法律中规定的危房鉴定部门是哪个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


·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审讯犯人程序是什么?在法律词汇中,审讯分为讯问(审讯)和询问,它们的用途不同。讯问(审讯)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比较严厉的盘问。只要案件成立,所有审讯过程均要做成笔录保留。做笔......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