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意外是难免的
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意外是难免的,尤其是交通事故非常常见,那么出了事情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冷静下来以后还是要好好考虑赔偿的问题,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不仔细了解,可能会错过赔偿时间。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94
条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有异议的,双方的当事人都同意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应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当天算起十天以内提出书面调解的申请。如果当时的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的,那么调解期限要从丧葬事宜结束以后再开始,如果当时的交通事故导致人伤残了,调解需要从受害人治疗结束或者确定已经残疾的时候开始进行,如果当时的交通事故导致财产经济损失了,那么调解需要从经济损失确定的时候开始进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的期限是十天以内。如果双方调解成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马上制作调解书递交给双方的当事人,双方的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生效,如果双方调解没有成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马上制作调解结束书递交给双方的当事人。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96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有争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如果在调解的期间,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调解马上结束。从我国这些条例规定不难看出,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后十天以内日内提交申请。一般来说调解程序的是先让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知道这件事情,然后听从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请求,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
76条规定,来确定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确定好之后开始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自己责任的部分,最后确定如何支付赔偿数额和期限。如果我们发生交通事故了,在处理赔偿问题的时候尽可能先先择去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再去提起诉讼来维护个人权利,这样做也可以减少很多资金支出。
总结: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意外是难免的,尤其是交通事故非常常见,那么出了事情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冷静下来以后还是要好好考虑赔偿的问题,交通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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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意外是难免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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