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能退还?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能退还?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二、合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赔偿。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在资金上提供支持。3、两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具有惩罚性。而订金给付后,订金交付方不依约履行,不能要求收受方退还订金;订金收受方不依约履行,只需原价退还订金。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广泛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一方需支付金钱的合同,常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5、两者支付的数额法律规定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订金之所以能退,是因为订金只是一种单方行为,根本就不具有担保的性质,所以在合同当中,关于定金与订金这样的字眼就一定要仔细的去进行审查的。关于订金的数额完全可以由合作各方人员自己协商确定,而定金就不一样,如果约定的定金数额已经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就不合理。
  
  
  
总结: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能退还?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一、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个人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为了防止第三方对土地主张权益,一般都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不同的主体办理证件的流程是不同,且还跟通过何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有关。那么,......


·肇事逃逸12分多久还可以重考?
      肇事逃逸12分多久还可以重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工伤鉴定后多久上班?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一、工伤鉴定后多久上班?相关的规定有哪些?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满,即应复工。不复工的......


·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
      突然辞退员工应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离婚证补办即可,离婚协议书直接到民政局调取一份档案即可。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能退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