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2、甲方执行国家的工时制度,甲方不随意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经审批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告知乙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应事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月工资为基础工资加计件形式工资提成,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2、甲方于每月 日前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甲方支付有困难的,经单位工会同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七、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
  
  
  八、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本合同时,涉及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应事先告知劳动者需要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相应的技术等级,不得招用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__元。
  
  
  2、一方违反本合同,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违反本合同,若双方订有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若无培训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
总结:合同期限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未满十七岁算不算童工
      未满十七岁算不算童工《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


·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那离婚后前妻一......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在的身心受到不法侵害时所要求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分为很多种,具体情况分析来进行赔偿了,那么我国司法系统中对于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辩护词
      故意伤害如果造成了受害人重伤的话,那么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可见此时的判刑是比较重的。因此最好是能够委托律师进行辩护,那么律师该如何来写这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辩护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一、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


·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
      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在电视新闻上,我们经常都可以看到,哪个国家,飞机出事故了,或者消失了不见了,对于这类事件我们就会想,那么飞机遗失物品报警可以吗?遗失的物品如果很贵重,找不回......


合同期限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