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根据规定盐城醉驾怎么走?

  一、根据规定盐城醉驾怎么走?
  
  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
  
  酒驾处罚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酒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六个月,罚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
  
  酒驾处罚第三步: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需交10000元保证金)。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此程序快点一天办完,慢点两天,根据个人情况,每天月26号到所里报到,并手写一份思想汇报。
  
  酒驾处罚第四步: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酒驾处罚第五步: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酒驾处罚第六步:等待法院开庭宣判,十天到半个月。
  
  酒驾处罚第七步: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酒驾处罚第八步: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快点两天,慢就不好说了。
  
  酒驾处罚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约要三到四天。
  
  酒驾处罚第十步:法院下达判决书。
  
  酒驾处罚第十一步: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酒驾处罚第十二步:服刑。整个事件带服完刑。(轻判)用时5个半月。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醉酒驾驶的危害性比较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极高,故而我国法律规范规定,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只要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认定某驾驶员实施了此犯罪行为,那么该驾驶员不仅需要支付民事赔偿金,还会被判处刑罚。
  
  
总结:一、根据规定盐城醉驾怎么走?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当事人死亡的保险金可否继承办理吗
      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处理,由继承人继承。对于财产保险是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因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


·一、离婚后还可以告第三者和对方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告第三者和对方重婚罪吗?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重婚罪既可以是自......


·交通事故死亡全责会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死亡全责会如何处理?一、交通事故死亡全责会如何处理?应当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刑并予民事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


·刑事案件几审终审
      ?一、刑事案件几审终审一般而言,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上诉,而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的,那么上诉期过后判决就生效......


·一、离婚财产分割还有孩子的份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还有孩子的份吗?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成......


·欠条欠据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欠据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一、根据规定盐城醉驾怎么走?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