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总结: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者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达成意向,双方愿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说,劳动者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已经存在,但没有在工作开始的同时订......


·商标侵权如何有效维权?
      商标侵权如何有效维权?1、网络渠道维权网上购物消费成为现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伴随着网络购物的热潮,假冒伪劣现象也日渐涌现,致使网购平台一度因售假而饱受诟病。因此,平台服务商在加......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对劳动者的不利是你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使被认定后,各种工资待遇福利最多都只能是一般水平。但是不签,法律也有对用人的惩罚条款第十条建立劳......


·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时间的?
      商标注册保护期限最新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释义:本条是关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的规定。商标注册保护期限最新规定一、根据本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


·试用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试用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犯罪中止结果发生后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结果发生后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采取了必免减制。所以,是否造成损害是对中......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用)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