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婚姻法规定本人提出离婚有补偿吗?

  一、婚姻法规定本人提出离婚有补偿吗?
  
  离婚是否有补偿,主要是看一方是否有过错,如果有过错的,应当对无过错方提出补偿。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32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并不是本人提出离婚的这种想法以后就不能索要赔偿了,也并非谁提出来离婚谁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很多人都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清晰的认识。另外,在被告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原告本人并没有在诉讼请求当中提出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法院不会无缘无故的作出任何的判决。
  
  
总结:一、婚姻法规定本人提出离婚有补偿吗?离婚是否有补偿,主要是看一方是否有过错,如果有过错的,应当对无过错方提出补偿。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您应该都知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重要性,合同违约金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地履行,当出现合同难以履行的时候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些时候由于疏忽合同可......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可能涉及到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做出处理,同时也要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协商。此时协商一致的话,就要签订一份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这个协议的内容有......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一、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


·因公外出摔伤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因公外出摔伤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


·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投资是目前大型企业和集团的主要投资方式,随着企业并购和重组浪潮的迭起,企业股权转让也异常活跃,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方法也层出不穷。并且股权转让人应当分享......


·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
      夫妻离婚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纠纷,在前期打官司的时候,针对房产分割的费用肯定是比较多的。房产在起诉阶段,聘请律师阶段,甚至到最后的房产过户这都需要当事人花费不少的费用。所以原告被告双......


一、婚姻法规定本人提出离婚有补偿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