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我国合同法第条没有限定保管物以动产为限。现实中保管不动产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房屋、果园、池塘等都可以成为保管的对象。因此,法律有必要调整因委托他人保管不动产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保管合同特的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合同法第366条)
  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合同法第372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保管合同中,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否则保管人指享有保管物的占有权,不想有所有权或者其他的物权。
  4、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说明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的,这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因此,由于保管这种行为是需要交付标的物并实际履行的。履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民事实践活动。那么结论就很明确了,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保管合同是否属于实践合同的问题。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咨询徐州律师!
  
  
  
总结: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一、保管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山东省枣庄在经济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为了使得城市可以进一步得到发展,枣庄市开始了新的土地征收,用征收的土地进行新的建设,因此......


·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恐吓威胁他人的如何治安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


·刑诉法30条有哪些规定?
      刑诉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主要规范从立案侦查到交付执行之间的过程,应当按照什么流程,如何组织等等程序上的问题,其性质属于程序法,参与者包括公、检、法机关,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三亚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切身利益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就算在夏季遇到高温天气也会选择继续工作,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发放高......


·一、结婚不到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不到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结婚不到两年离婚财产需要平均分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目前我国妇......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