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权额时怎么办
抵押是债务人(抵押人)向债权人(抵押权人)转让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登记无形财产,如土地权利、政府债券、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它分为动产担保物和不动产抵押品。前者是动产,包括可转让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等。中国没有区分抵押和质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无论是不动产、动产还是有价证券,还是占有权的转让,都被称为抵押品。抵押品的范围因国家而异。有些国家只允许房地产作为抵押,如法国、德国、日本等。抵押必须是可转让的和性的,通常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有妥善保管财产的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因过错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抵押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便于保管和发挥作用,抵押人也可以依法或者按照双方约定保管,但抵押人不得将同一担保价值再抵押。扣押、灭失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人。它是相似的,但不同于经典和材料。主要区别在于抵押物的占有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典故、质押物的占有一般应当转让。当抵押品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怎么办?1、在实践中,担保物的价值并不总是等于担保债权的数额。有的超过了债权数额,有的还不够清偿债权数额。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2、这是因为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债务人本人为抵押人的,债务人为抵押人,抵押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债务人继续清偿一般债务,剩余部分由债务人占有;第三人作为抵押人的,债务人和抵押人为两人。抵押人只能以抵押物担保债权的实现,抵押人不再对抵押价值不足以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债务人应当继续清偿债务。3、当然,抵押权的价值超过有担保债权的数额的,应当归抵押权人所有。总之,如果抵押品的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债务人将继续偿还一般债务,剩余部分仍由债务人拥有;如果第三方作为抵押人,债务人和抵押人是两个,抵押担保人不再负责实现抵押担保的抵押品,抵押人不再负责,债务人应继续付清。
总结:抵押是债务人(抵押人)向债权人(抵押权人)转让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登记无形财产,如土地权利、政府债券、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几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几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
·中学生预防网络诈骗方式是什么?
中学生预防网络诈骗方式是什么?由于网络上新发展的产物,所以中学生是目前接触网络比较多的人群,但是中学生自身的社会经验比较少。因此也就成为许多不法分子所针对的对象。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
·最高院关于假释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假释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1、对犯......
·关于国家赔偿的冤案有哪些类型?
在我国成立初期的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由于执法机构的违法行为而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护。在二十世纪九......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内出轨的,此时如果涉及到离婚的话,那么才会说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面。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清楚此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接下来,我们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一......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具体起诉离婚能够赔偿多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
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权额时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