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法律怎么规定?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法律怎么规定?
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分类中的规定是:双方应当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用进展规定,并对于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由其中的一方向法院折你去哪个诉讼解决,根据法院最终给出的离婚判决书严格执行。
二、 抚养权的概念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都应该现在夫妻进行协商的过程中进行约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应当尊重孩子的想法并且应当是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有帮助的。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应当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部分的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
总结: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法律怎么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分类中的规定是:双方应当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用进展规定,并对于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如果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可以起诉吗
如果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可以起诉吗?对于这类问题,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
·残疾人能多分遗产吗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通常在各个继承人之间都是均等的分割的,但万事总有例外的......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无牌照机......
·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适应农业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政府征收土地修建水库。达州石峡子水库就是最近才修建的。但人们更关心的是补偿问题。那么,......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通常情况下的商铺都是出租得来的。但是对于有条件的人来说,有可能会对商铺进行购买,购买这里的商铺理论上来说就属于自己的私人......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法律怎么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