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要给员工发补偿吗?

  有关企业的问题,最让人忧心的就是裁员、破产等问题。而对于企业破产,其实就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债务达到了企业最大权限,而且有可能已经超出,又不能够或者没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就会造成破产。1.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通过了债权人对债权的申报时间之后,便可以向管理的人去申请。那么债务人所拖欠的有关企业员工的一些相关费用等,按正常来说是要直接划到每位员工的个人账户里的;2.而有关养老和医疗方面的保险费,在其管理人员精确调查公示之后,是可以不进行申报的。如果员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要求更正,若是员工提出的要求被忽视的话,员工可以先法院上诉。下面是公司破产后对员工的补偿范围:1.首先在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的;公司对员工所拖欠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费以及抚恤金等都是需要补偿给员工的。2.但是若是属于劳动保护的范畴的话,是不计入工资的,就算是高管,工资也是按照内部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3.除了公司拖欠应该要偿还及补偿的费用,在公司负债率高的情况下,还可以得到其他社会统筹相关的一部分补偿;按照法规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除了必要的补偿金之外,还要偿还对员工克扣、拖延的资金,还是要拿出一定的金额来对员工进行补偿。4.员工最后所获得,应该是按照顺序依次赔偿的。补偿金的计算和发放,员工工作期满一年之后,或者是不足一年但是满六个月之后,都是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的。5.不足六个月的,一般情况下是将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的;十年以上的情况,支付十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
  
  
  
总结:有关企业的问题,最让人忧心的就是裁员、破产等问题。而对于企业破产,其实就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债务达到了企业最大权限,而且有可能已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起诉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


·离婚后男宝宝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并不会考虑到子女的性别,不过需要结合子女的年龄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其中夫妻离婚后男宝宝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哪一方呢?接......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一、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汇编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汇编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一、汇编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汇编作品是4000左右;文字作品一万字以内是2000元,一万字以上是3000,建议咨询国家版权局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以国家版权局答......


·农村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可以么?
      现在很多人城里人都羡慕农村的环境,都想到农村买一套房子养老。在农村,房子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这和城里有所不同。并且,在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才行。那么农村集体......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重要学科。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在社会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公司破产要给员工发补偿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