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市××区××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
申请事项:通知证人B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B,女,××岁,××人,系被告人C抢劫杀人案的目击证人。作为被告人C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证人B出庭作证。申请人经调查发现:案发当日即××年××月××日××时,被告人C在抢劫杀人时,B正在案发地路边卖水果,目睹了案件发生过程。案发后,B因受惊生病住院,未能采集证据。现B已病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通知新的证人B出庭作证。
请贵院通知。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A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证人B,住本市××区××路×号×楼××号。电话:××××××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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