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2、试用期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是劳动合同的重要部分,只有规定了期限才能更好地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利益,也才能使员工在合同期限内更好地工作,同时,也防止了企业因为员工的个人原因予以辞退造成损失,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否则会造成合同的无效。
  
  
  
  
总结:一、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
      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一、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遗嘱更改不需要什么手续,立遗嘱人有权利更改或撤销自己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规定一般保险公司不会随便拒绝理赔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规定一般保险公司不会随便拒绝理赔,一旦发生了理赔纠纷要么是没有达到合同的理赔条件,比发重大疾病,要么就是自己的问题,比如没有如实告知,但是作为消费者该维权的还是要维......


·合同欠款不给要怎样办?
      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债务、收款、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和汇款的书面材料;向法院起诉索取还款和支付利息;名称中是否有房地产、车辆、存款,并被查封、冻结执行;还......


·发生环境纠纷后
      发生环境纠纷后,争议双方可以自行选择适当的途径来解决。一般来说,公民、法人因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产生的争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


·寿险和意外险的区别在哪
      寿险和意外险的区别在哪一、寿险和意外险的区别在哪寿险和意外险是两种不同的险种,一般来说,在以下几方面上的差别是比较大的:1、身故保障:意外保险只对意外导致的伤害承担责任,而寿险......


·要约收购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但是当满足下条件后,可以进行强制收购。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


一、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