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1、如果是分期给付抚养费的,那么其17周岁至18周岁的抚养费可以追索;17周岁之前的,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一方给付相关费用,但如果对方拒绝的,法律不干涉;对方愿意给付的,法律也不禁止。
  
  
  2、如果约定一次性给付,或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且对方一直未给付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全额给付。
  
  
  3、如果被抚养人已经超过20周岁了,即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无论如何给付,原则上,都已经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但此时,对方愿意给付的,还是可以的。
  
  
  任何时候,即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拒绝的,法院不会主动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的。当然,对方如果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那法院也只能是驳回起诉了。
  
  
  二、抚养费发生变化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综上所述,支付抚养费是离婚后一方的法定义务,即使是没有收入也不能推卸。如果长时间没有支付,作为照顾养育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争取抚养费的诉讼不受时效的限制。法院会做出判决,要求被告承担,这样也不行的还能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1、如果是分期给付抚养费的,那么其17周岁至18周岁的抚养费可以追索;17周岁之前的,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一方给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国际仲裁执行时效是多久
      国际仲裁执行时效是多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在国际地位中已占有重要的位置,国内也有相当多的公司与国外公司合作做生意,做生意就难免出现纠纷,虽然在合同里包含有争议仲裁条款,但还是需......


·离婚官司开庭流程作业
      离婚官司开庭流程作业,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首先应当写好起诉书,然后将起诉书交到立案庭进行立案,等待法院开庭通知,法院开庭以后,如果判决离婚,可以凭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如果......


·没离婚一方欠的债务自己是否需要偿还
      一,没离婚一方欠的债务自己是否需要偿还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


·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
      一、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是否合法?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根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


·“代借人”签名,借款人借钱不还找谁还钱?
      “代借人”签名后,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按以下确定还款人:  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将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这个时候出借人可以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代......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子是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居高不下的房假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也有人开始购买二套房,各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是很严格的,在一线城市上海,对于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