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但有些地方出于保护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规定钢板取出后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主要是考虑取钢板费用和防止取钢板后残情加重。比如,一个农民工受伤,用工单位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给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近亲属申请仲裁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腿上打着钢板,如果钢板没取出就定残级,用工单位一次性赔付后,再取钢板的费用和钢板取出伤情加重不好处理,追要困难单位不存在没地方追要等。规定钢板取出才可做鉴定即可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也可让受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到钢板取出,由用人单位每月发工资生活有保障。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必须到司法机关指定的具备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但如果是骨折的情况下,必须要钢板拆除后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目的也是必须在伤员医疗救助结合之后进行伤残鉴定,避免出现伤残鉴定错误的情况,导致发生伤残赔偿的相关问题。
  
  
  
总结:一、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的后果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案件,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后,检察院是希望当事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坦白犯罪行为的。在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的情况下,如果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条件,检察院会让其签......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几种(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


·什么条件下可以走无罪释放程序?
      什么条件下可以走无罪释放程序?我们知道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一、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