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他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他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抚养费依据: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后如果有孩子就会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一般是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予孩子的费用,如果一方拒绝支付的话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完全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法律面前就要懂得如何运作它。
  
  
  
  
总结:一、离婚后他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遗嘱见证要在现场吗?
      一、遗嘱见证要在现场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一个或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无效。而要是自书遗......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交通事故未结案,肇事车辆年检不能通过,但是交警的交通事故结案标准是事故认定书下达并生效。后期赔偿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案件结案范畴。1、机动......


·签了合同房主毁约怎么办
      签了合同房主毁约怎么办?1、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房主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购房人就有权要求房主......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都有哪些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都有哪些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二、监视居住解除的相关规......


·广东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广东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广东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1、总则1.1为保障公司依法经营,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


一、离婚后他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