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相关的赔偿协议,则需要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法庭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两种:
  
  第一种是两年的财产损失;
  
  第二种是一年的人身伤害。
  
  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财产损失来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人民法院保护公民权利的期限为两年。
  
  以下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1、要求赔偿人身伤害;
  
  2、延迟或拒绝支付租金;
  
  诉讼的时效期限是从知道被侵权的时候算起的。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当事人自愿履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而无法执行索赔,则应暂停诉讼。自诉讼时效终止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
  
  提起诉讼时,原告被要求“三步走”:
  
  1、定义起诉人
  
  在诉讼案件中,起诉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报告的对象不正确,它不仅会浪费时间还会浪费财务资源,而且还不能达到索赔的目的。在起诉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的是对方在发生事故时驾驶的车辆的所有者。如果是司机本人,那么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拥有自己的车主,司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被起诉。如果所有者是一个单位,该单位可以作为被告被提交法院。此外,从维护受害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车主承担推进责任的原则。
  
  2、取得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但是公安方发出责任认定书却不一定能成为法院判决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却是争议的重要依据。在诉讼中,证明各方的责任程度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案件提交法院审理后,法院应根据法院调查的事实确认事故责任。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书的限制。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书的内容,法院将接受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有关方的责任。因此,当当事人获得公安局的事故责任证书时,必须仔细阅读责任认定的内容。如果您不接受,应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3、合理的补偿
  
  在交通事故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维修费用按照维修发票上的合理金额确定。如果车辆报废,则应赔偿车辆贬值的差价;如果事故中的货物损坏,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人身伤害补偿项目主要包括:
  
  医疗费用、医院食品补贴、护理费、残疾人生活津贴、残疾人设备费、丧葬费用、死亡赔偿费、家属生活费用、交通费等。
  
  
总结: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
      一、缺席判决离婚财产是否有效?被告经传唤缺席时离婚财产的判决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


·过失决水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过失决水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过失决水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父亲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一般应当均等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个人债务一般表现为民间借贷或者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有合同和信用的联系所以比较规范,而亲戚朋友之间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不会出具书面字据等等,这样一旦借款......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经常受到您的混淆。那么,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