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伤残等级赔偿系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伤残等级赔偿系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伤残等级赔偿系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工伤事故或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程度和赔偿系数当然是息息相关的,伤残等级越高,残疾赔偿金的赔偿系数也就越多。不过,和伤残赔偿金相比,当然很少有人会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代价,去换取一笔所谓的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也不是受害者自己推断出来的,要有权威的伤残等级报告书。
  
  
总结:伤残等级赔偿系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伤残等级赔偿系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转按揭差额现象怎么解决
      转按揭差额现象的解决方法:1、买家的贷款额低于原贷款人的银行需还款的余额的,只需要按照正常的贷款程序进行。2、买家的贷款额高于原贷款人的银行需还款的余额的,原贷款人需要先还清差额部分......


·一、遗嘱执行人的分类?
      一、遗嘱执行人的分类有哪些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


·如何区分不服裁定和不服判决
      如何区分不服裁定和不服判决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


·投资公司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投资公司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


伤残等级赔偿系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