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是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过程中使用了不具备必要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并具有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状态发生。这里“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使用简陋、破旧、报废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有可能在运行中发生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或者通风状况很差、生活条件恶劣而导致疾病流行,致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发生。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是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过失地引起了被运送者重伤、死亡的结果的发生。如果运送者对所造成的被运送者重伤、死亡的结果持故意心理时,则应另定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实行并罚。
  
  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1.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l)一次运送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使用简陋、破旧、报废、通气状况很差的船只或者车辆等不具备必要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法所得5~20万元的;
  
  (5)造成被运送人重伤1~2人的;
  
  (6)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运送5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
  
  (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运送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以上的;
  
  (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这种行为所给的处罚也是特别重要的,在刑法上我国也是特别有规定,就是专门为了来惩罚哪些做出不合法的人员,所以,做任何事情都得按程序走,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总结: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逮捕是针对犯罪人员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并对社会产生危害。不过,公安机关不能随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应经过检察院的批准。这在我......


·一、吃槟榔会醉驾吗,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吃槟榔会醉驾吗,醉驾标准是什么?吃槟榔不会算作醉驾。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


·法院在犯人取保期间会批捕吗
      一、法院在犯人取保期间会批捕吗取保候审之后一般不会再拘留、逮捕,特殊情况下一是要看有没有违法相关规定,二是要看司法机关有没有逮捕必要。从实践来看,如果法院可能判处实刑的,在开庭之前......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占据了重要地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现在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没有资金就会制约其发展,影响效率,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导......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因此,合同法从......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