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房产的分配(一)房产分给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一

  离婚房产的分配(一)房产分给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一般法院不会更改房屋产权,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某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给那一方。(二)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房产证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就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房屋在婚姻关系期间进行过修缮或扩建的如果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在婚后对房屋进行过修缮的,依旧按照房屋产权属于哪一方就归那一方所得,因维修房屋而导致的投入则由房屋归属者补偿给另一方;婚后房屋的扩建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四)在离婚时尚未获得房产的离婚时,当事人双方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的所有权,对房产有争议且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给当事人使用。等到当事人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还有争议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给一方使用,而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不管当时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离婚时都需要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二、无法分割的房产:(一)婚后,其中一方父母出钱为夫妻买房,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二)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夫妻双方用他们的共同财产以父母的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父母,而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当初买房时的出资比例来获得相关赔偿。离婚分房产问题比较复杂,不同的情况下分配的方式都不同,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在处理这些棘手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的问题上,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去处理,妥善解决。
  
  
  
总结:离婚房产的分配(一)房产分给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一般法院不会更改房屋产权,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某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给那一方。(二)房产证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人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刑事责任风险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


·不小心开车撞死人会不会坐牢?
      不小心开车撞死人会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会不会坐牢?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判刑,要根据肇事者承担的事故责任来分析:1、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主......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一、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合同欺诈只有在破坏性极大,欺诈所获非法利益达到一定程度之时,才会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一、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做基金公司法人的资格要求主要是: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虽然目前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二胎政策目前也没有在全国各地全部开放,而且二胎政策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


·一、装修拖欠工资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装修拖欠工资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离婚房产的分配(一)房产分给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一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