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经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二、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①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②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③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三、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现在普通民众也都知道,我们在向银行审批贷款的时候,银行对各方面材料的审查都已经是慎之又慎了,所以,相对来说贷款诈骗罪的案发率还是比较低的。但也确实有人会铤而走险的提供一些虚假的证明材料向银行骗取贷款,只要向银行骗取贷款的数额已经达到了1万元以上,就已经涉嫌犯罪了。
总结:经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哪些情况下商标侵权可以免责
哪些情况下商标侵权可以免责《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
·女方教师离婚抚养权怎么获得?
女方教师离婚抚养权怎么获得?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
·在我国,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
在我国,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一、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企业和个人想要合法使用土地,就要先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实际中,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并获得相应的土地......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所谓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地危害债权的行为,享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注意以下这些问题:(一)债权人行使撤......
·一、两次醉驾会终身禁驾吗?
一、两次醉驾会终身禁驾吗?两次醉驾会并不会终身禁驾,醉酒驾车会吊销驾证,但不会终身禁驾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
经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