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只是有标价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也就是说,如: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就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好理解,就是发到手上了或打到户头上了。但“应当取得”怎样理解呢?以什么为标准进行衡量呢?这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也可以找律师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咨询。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然也存在什么是“应当取得”的问题。
  
  除了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财产中还包括夫妻个人财产。而对于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其实《婚姻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当然实际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可能并不止《婚姻法》规定的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双方共有,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处理。
  
  
总结: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


·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包括哪些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生活中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或者我们身边一些小的建筑工程,在建
      生活中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或者我们身边一些小的建筑工程,在建筑的时候一般会有承包方进行建筑。承包方会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承包方对工程进行建筑,双方会就工程的一系列事项签......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


·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什么?
      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什么一、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什么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