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都有可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彩礼要回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在一起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说,嫁妆和彩礼的问题,要结合当地结婚时候的一些习俗才能准确的分析。彩礼和嫁妆不见得全部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有些法律意识比较滞后的农村地区,彩礼嫁妆,结婚典礼也都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了,但最关键的是没有领结婚证,如果是这样,在法律上彩礼和嫁妆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都有可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留置权 约定排除是否可以
      留置权约定排除是否可以一、留置权约定排除是否可以《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承认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权。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


·律师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的
      律师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的律师辩护词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代表着该律师对自己代理方的意见,同时,法官在庭审中也要看律师辩护词,再根据其他证据对案件进行裁判。那么,律师辩护词格式到底是什......


·哪些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
      哪些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警察关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警察关押期限是多长时间?警察关押期限是:传唤或者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不得超过37天。根据民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怀疑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的公司法明确的规定了公司设立的条件,以及入股的条件,对于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进行了规定,公司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是需要考虑是否......


·行政拘留期满到哪接人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拘留期满,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参照《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一、彩礼嫁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