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检察机关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一、检察机关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人尤其是辩护律师的意见是确保司法公正的要求,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辩护人行使辩护权、提高公诉水平、推进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代表国家依法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提起公诉、惩罚犯罪分子的重要职责。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人,承担着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减轻或者免除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任务。二者在参与刑事诉讼中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能,以追求案件的公正处理、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做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辩护权,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制约检察官的公权力,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重要体现。
二、审查起诉阶段听取律师意见重点审查什么?
检察院建立告知制度,向阅卷的辩护律师发放“建议书面出具辩护意见通知书”,建议辩护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对于律师不能及时出具书面辩护意见的,通过制作笔录或填制《听取律师意见登记表》方式,记录辩护意见。
同时,该院规范审查论证机制,承办人可通过向侦查机关核实、调取证据以及自行核查等方式,对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辩护意见中提出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定性争议是否客观、合理,量刑意见是否妥当,并将审查情况、是否采纳律师意见及理由等在《审查报告》专门予以分析说明。
此外,该院建立及时答复机制,对审查后的辩护意见,及时采取书面形式答复,告知是否采纳辩护意见、未采纳的依据或理由,做好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工作,保障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并建立随案移送制度。
三、在案件中律师的作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关规定,刑事律师在简易程序中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1)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均应向委托人阐明关于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对于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转为普通程序。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不出庭的,在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后,辩护律师可以出示相关证据,并发表辩护意见。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出庭时,辩护律师可以与公诉人互相质证,申请法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经法庭许可以互相进行辩论。
(4)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律师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依法陈述,举证质证,发表代理、辩护意见,互进行辩论。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时,辩护律师应建议法庭中止审理,转为普通程序: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公诉案件被告人应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辩护律师准备作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适宜简易程序审理的。
被告已认罪的简易程序中律师任然有很大的作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聘请。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我国现在也确实是处于法治建设的初级阶段,依法治国之路还是任重道远的。法律上虽然也强制性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必须要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的,但在一定程度上检察机关有可能都不会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特别是刑事案件,整个过程中,辩护人是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检察机关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一、检察机关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人尤其是辩护律师的意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
·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吗?
在日常生活中商标随处可见,但是这些商标都有自身的使用权,商业公司通过合法途径与商标设计师签订协议,然后才能获得商标的使用权。但是商标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商家再......
·在我国郑州网络非法集资多少钱立案
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人当然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社会财富跟地位的,可是我们在投资理财的这一块如果稍不谨慎就有可能会被非法集资集团所利用的。现在的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也特别的......
·法律对公路运输损害赔偿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公路运输损害赔偿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交通运输方式多种多样,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存在的风险也不一样。相对而言,公路运输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会比较大,涉及到的赔偿问题也有很多。在本文中就......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一、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
检察机关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