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是不是你欠我钱,之后我又欠你货物之后,双方之间就可以进行债权债务的抵销呢?当然不是这样,债权债务的抵销并非是那么容易、简单的事情,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抵销就是无效的,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并且也需要当事人去履行。
总结: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彩票奖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中奖奖金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票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法定孳息同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当事人双方没有提出,法院也没有对其法定孳息进行分......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在现在的离婚诉讼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夫妻之中的一方出现了婚外情,导致心中出现隔阂而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当发现配偶出轨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
·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合理确定征地拆迁有关费用标准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平均为3万元/亩。对......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类型大致可以被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类型的土地,不用类型的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但是不管征收何种类型的土地,在征地之前,......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