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仲裁的基本制度你真的了解吗?

  1、仲裁是指当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对合同产生矛盾、异议,有经济利益纠纷时候的一种行业性的民间活动,也就是私人裁判的行为而不是走国家法院诉讼的流程。虽然仲裁是一种用来和解和调节解决民间商业行为的一种方式,但它依然是受到国家监督与保护的,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仲裁的结果也可以申请当地法律干预或保护。因为仲裁具备着法院诉讼所没有的方便快捷性,所以更多的人在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都愿意用仲裁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权益,仲裁也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各地最广泛的一种解决民间商业纠纷的一种方式。2、1994年,我国参照国际通用的仲裁法中的基本原则、习惯做法等多样内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使得仲裁这种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更加的规范,有条理性和规章制度。3、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主要分为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自愿原则、独立原则和合法、公平原则。这三项原则从字面上都非常的好理解,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都愿意用仲裁这种方法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经济利益纠纷,如果只有一方同意是没有用的;独立原则是指: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愿意采用仲裁来解决他们之前的纠纷,那么不管是政府还是法院都无权干涉仲裁的过程;合法公平原则是指:仲裁的过程中应该合理、公平、公正的解决双方的纠纷,不能偏袒其中一方。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又分为两个基本制度,分别是: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光从字面上或许觉得这两个制度有一定的复杂性,其实也是非常好理解的。5、或裁或审制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了通过仲裁制度解决纠纷,在仲裁途中双方不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也无权插手对此纠纷的管辖权。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百分百绝对的,在两种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取得对当事人双方的管辖权:第一种就是当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已经失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取得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管辖权;第二种就是当事人双方对纠纷进行了实质性的答辩而又并没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时候,法院可以对案件继续持有管理权。6、一裁终局制度则是指:裁决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哪怕当事人一方对裁决的结果有异议也必须执行,不能在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再次仲裁的要求,这是一种比较强硬的仲裁制度。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遇到当事人认为仲裁结果确实不公平合理又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况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审查核实,来撤销仲裁裁定,这是为了避免发生不公平的仲裁制度,也是对一裁终局制度的一种补救措施。
  
  
  
总结:1、仲裁是指当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对合同产生矛盾、异议,有经济利益纠纷时候的一种行业性的民间活动,也就是私人裁判的行为而不是走国家法院诉讼的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冠状病毒期间员工被开除怎么办?
      一、冠状病毒期间员工被开除怎么办?冠状病毒期间员工被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


·一、在我国买房子没有房照怎么办?
      一、在我国买房子没有房照怎么办?1、别人从正规的开发商手里买的商品房,只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可以购买。正规的开发商开发的房子有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进行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为您推荐】北流市律师?新沂市律师?开平市律师?宿豫区律师?清镇市律师?蒲江律师?盐湖区律师??公民若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话,则需要向专业的机构提出申请,光是这样还不够,还需要......


·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
      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一、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谁承担?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谁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顺延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顺延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顺延是无效的。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合同中公司与员工约定的“自......


经济仲裁的基本制度你真的了解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