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故意毁坏财物是指主观上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使财物所有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而达到发泄自己的仇恨、忌妒等目的。当被损害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时,便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注意的是,此犯罪行为的目的是毁坏财物,而不是侵占获取财物;毁坏财物指的是通过一定方法(比如砸、摔等)使物品失去一定的财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故意毁坏公有、私有物品,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的;故意毁坏供需物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毁坏物品达到诬陷别人的目的,给别人造成财产以及名誉损失的。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的条件:1、必须是主观意识上故意去毁坏财物的,不管通过直接还是间接方法,都可构成损害财物罪。非主观故意、过失造成财物毁坏的,不构成财物损害罪。2、故意毁坏财物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恶劣的影响和结果达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的,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不严重、达不到标准的不构成此罪,只需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给予惩罚。故意毁坏罪起诉标准: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比如造成他人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造成财产损失金额不同或者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的,分别判处以处罚金、拘役、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除了对其做出刑事处罚外,还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总结:故意毁坏财物是指主观上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使财物所有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而达到发泄自己的仇恨、忌妒等目的。当被损害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一、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在主观态度当中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


·婚后的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这个存款的来源,如果是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或者是婚前的存款,那就是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


·法院怎么判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办?
      法院怎么判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办?法院判交通事故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来进行判决,包括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并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


·笔迹鉴定检材的鉴定内容有哪些?
      一、笔迹鉴定检材的鉴定内容有哪些?笔迹鉴定检材的鉴定内容有: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


·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吗?
      一、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吗?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都不一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