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规定为: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双方也是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之后才需要仲裁机构来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多半是需要单位担责的时候,单位会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为借口来推脱法律责任。基本上都是不签劳动合同的私营企业才会有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可是除了劳动合同之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还有很多。
  
  
总结: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2)工作证、工卡;(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老人往往会省吃俭用
      老人往往会省吃俭用,为自己的子女攒一笔财产。但是往往这笔或多或少的财产成为家庭战争的导火索,在老人去世后,儿女们或老人的弟弟妹妹们会受利益的驱使,不顾亲情,为遗产大打出手。那么我们......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赔偿误工费吗?如果皮外伤需要治疗的,造成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


·民事诉讼文件是怎么传达的?
      民事诉讼文件是怎么传达的?一、民事诉讼文件传达的时间是怎么计算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日起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


·202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不断的建设发展,那么就会不断的涉及农村的拆迁,但是很多农民都是依靠土地的农作等生存的,因此国家会对进行拆迁的房屋对农民进行补偿,有不少人对补偿的一些规定都不太了解,现在让我......


·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报警之后就会有交警前来处理现场,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最后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一般是经验丰富的交警,他们开具的交通事......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


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