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是否有效?破产程序终结前企业所签合同的效力又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一、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是否有效?
1、如果你们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在公司没有注销前,作为你们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在法定公告期内进行债权申报,在公司破产的财产中进行清偿。
2、只要你们公司破产,不是恶意的逃避债务的破产清算,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连带责任,如果是恶意逃避债务的破产清算,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3、至于收取的服务费只要是正常用于公司经营,没有和公司的财务混同,就只有在破产财产中清偿。
二、破产程序终结前合同的效力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组成清算组,接管企业。这时,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已无权行使对外签订合同的能力和责任,原则上可以认定破产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所签合同是无效的。
但是,经人民法院允许,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的与清算工作有关的合同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指出: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并非以清算组的名义,且与清算工作无关,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破产程序终结前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指出破产宣告之后,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企业所签合同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方可认为有效:
1、以清算组的名义;
2、与清算工作相关的;
3、清算组应报告人民法院。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能认定合同有效。
四、解除或撤销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但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可能被解除或撤销。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总而言之,公司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视情况而定,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法律依据来是以判定,我们建议您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慎重的审查。
总结: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是否有效?破产程序终结前企业所签合同的效力又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会预告性辞退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会预告性辞退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夫妻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一)分居......
·非法集资工商失职渎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我国工商局存在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严格把关在我国境内经营的各种企业。但是往往非法集资案件在犯罪过程当中,就是表面上为合法企业,暗地里却在操作着非法集资的事宜。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的时......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后工资怎么算的?
当出现了工伤之后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便是,在工伤这段时间内关于工资应该如何来进行支付,毕竟在工伤的期间,职工是处于不工作的状态的,这种不工作的状态是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不会支付工资的情......
·一、南阳农村离婚抚养费是多少?
一、南阳农村离婚抚养费是多少?南阳农村离婚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公司在签订合同后破产,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