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担保法条文: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 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需要看土地的使用性质,对于那些耕地自留地等都是不能被用于抵押的,当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还要到正规的部门去办理相应的手续才是合法的,而且在必要的时候尽量选择公证,更能维护自身的权利。
  
  
总结: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一、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婚姻法夫妻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婚姻法夫妻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的标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对于该事件进行起诉,其中此类的财产类案件的起诉,诉讼费用有独立的标准,那么房屋买......


·什么叫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什么叫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承担责......


·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西安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1、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


经济法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