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负有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区别?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我国的诉讼原则叫做谁提出谁举证,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举证责任的问题。不过,在整个的诉讼过程当中还存在着另一个责任,叫做证明责任,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两者在生活当中的应用上可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这两者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并且有着不同的意义。那么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究竟在法律上有着什么特殊的地位以及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呢?现在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两者究竟是什么意思。1.第一个证明责任就是证明自己所说的话的责任。例如在抚养权的关系当中,如果一方想要争夺抚养权,那么就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是抚养的,并且另一方面没能力进行抚养,那么自己到底为什么有这个抚养能力,需要给出证明,比如说自己的工资或者是自己的教育情况等等。2.总之,这个证明责任就是证明自己所说的话是有道理的,自己的请求是可以被满足的,达到这个目的证明责任就算达到了。3.第二个举证责任是对于自己的主张要给出证据来这个重点在于证据,例如在双方的合同纠纷当中。如果一方想要控告另一方违约的话,那么违约这一个词是自己提出来的,自己当然就要负举证责任,要拿出对方违约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确存在有违约的情况。二、所以根据两者的概念,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两者的区别何在。第一个区别是作用的条件不同。也就是说两者适用的案件不同,由于证明责任是为了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是有道理的,所以任何案件都会有一定的主张,对所有的案件来讲都有证明责任的存在,但是举证责任却不一定。如果整个案件比较清晰明了,双方当事人对于给出的任何证明都没有疑义的话,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举证责任。那么此时在这个案件当中就不存在举证责任这一说。第二是两个责任的法律后果不同。1.对于举证责任来讲,如果自己没有尽到举证责任的义务,或者举证的方式和效果是错误的,那么自己提出的主张就没有办法得到认可,也就是说自己面临着败诉的风险,而另一方由于自己没有尽到举证责任,就有可能会胜诉,所以举证责任这一个点是可以决定整个案件的胜负的。2.除了这两点之外,对于举证责任的目的和法律后果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在概念当中就已经体现了,所以总体上来讲,以上两点是这两种责任最大的区别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以上就是关于在诉讼的过程当中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分别是什么意思,以及二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总体上来讲,如果想要提起诉讼的话,就必须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划分有哪些,如果不清楚的话,也可以向律师请求帮助,或者是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之下,对于自己的诉求来找一些证据去证明。
  
  
  
总结: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我国的诉讼原则叫做谁提出谁举证,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举证责任的问题。不过,在整个的诉讼过程当中还存在着另一个责任,叫做证明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宅基地所有权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一、宅基地所有权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土地宅基地的三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2014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


·交通事故处理时扣车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允许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但此时作出扣留决定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首先符合扣留的情形,其次按规定流程办理扣留手续。那通常交通事故处理时扣车的......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等。劳动......


·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
      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有人实施的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就一定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的话,行为人犯罪是否一定会被判刑,也就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


·一,2020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0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2020年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负有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区别?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