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二百一十三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二百三十五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无主物的权属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三、无主物占有既所有
  
  1、“无主物”的先占取得早在罗马法中就有规定,并被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承袭。所谓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2、在民法上的原意,指的是对无主物的最先占有者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3、国内目前来说,不承认先占制度,无主物、遗失物、遗忘物不能属于拾得人(无主归公)。在国际法上,一般指的是国家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对无主地的所有权。而所谓“无主地”,是指当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是一种领土的取得方式。
  
  四、无主物占有既所有的法律规定
  
  1、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对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也已明确规定应当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公安机关。
  
  对于无主物也不会适用占有改定的规则,对于在占有期间获得的孳息,也需要将该孳息交还给该物体的原主人,若是该侵占的主体不想支付,或者是没有能力支付的,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希望获得经济赔偿金的请求。
  
  
  
  
  
  
  
  
总结: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什么?
      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什么国家大力发展林业,林业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从事林业工程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林业的有关规定对于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非常高的,目的就是提高林业工程的整体水平。......


·非法集资包括哪些形式?
      非法集资包括哪些形式?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②对物业......


·处罚单位犯罪原则是什么?
      处罚单位犯罪原则是什么?(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


·教师可以体罚学生吗
      教师可以体罚学生吗一、教师可以体罚学生吗?不可以。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
      不能用来买卖的二手房包括哪些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三)鉴定为危房......


·高速公路收费站掉头扣几分?
      高速公路收费站掉头扣几分?在收费站没上调速的话不扣分,上了高速的则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


法律规范对占有改定和孳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