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

  一、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离职报告书的写法法律上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要求,每一个员工离职的原因不尽相同,为了避免公司挑毛病,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制度及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的规定履行离职流程。向公司递交离职报告的目的也不是征得公司的同意,只不过是要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实,员工可以随时离职的几种情况都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那就是公司在劳动关系中完全就没有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可是,员工随即离职所造成的结果,有可能必须得通过劳动仲裁才能拿到自己的工资和应得的经济赔偿。劳动者个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要懂得权衡利弊,不要一味的退让成全公司。
  
  
总结:一、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律规定商标注销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销费用是多少?商标注销是免费的,商标局是不收取注销费用的,但是不排除代理可能收费。1、《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


·离婚孩子六岁怎么判,抚养权变更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生活不到一起的时候,就可能走到离婚这一步,如果家里有孩子,则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像现在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双方离婚的时候都想亲自抚养孩子,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走诉......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有哪些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破产清算章节第一节破产宣告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


·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
      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程序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程序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程序是审核一下事由,然后就是实际的执行,做出决定书。(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1、专门机构收......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1、得到家属谅解只是作为缓刑的条件之一。2、能否判处缓刑,关键是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哪个量刑档次,交通肇事罪有3个不同的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


一、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