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不赔偿怎么办

  合同违约不赔偿怎么办?(一)在甲方不支付合同违约赔偿时,私下沟通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和平解决是首选的方法,与对方进行谈判的时候可以拿对方的利益进行互相牵制,以求达到和解。(二)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一种较为强制的索偿方法,经法院受理后的决定具有法律强制性,法院将会强制性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维护切身利益。具体起诉方法如下:1、双方约定合同上面若有规定管辖法院的,就以合同为准。2、双方约定合同上若没有规定管辖法院的或者规定不明确,则可在被告家庭住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另外的:根据民诉法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对于双方有争议的共同对象,给予货币的那一方履行合同的后接受货币的一方的所在地就被定位合同履行地,应在该地进行起诉;交付不动产的,则该不动产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的所在地就为合同履行地。除此之外还需准备一些材料:1、民事起诉状2、书面证明:例如纸面合同,关乎于产品的运货单、收货单还有银行汇款记录等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3、证人证言(事情经过叙述,事情发生地点、时间和过程以及结果,还需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电子数据资料:例如:录音、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三)与此同时还需要注意一点: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里有提到:当事人可以与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的时候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通过双方约定计算此次因违约损失的产品赔偿额。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为违反合同条约所造成的损失,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去找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让合同上原定的违约数额的违约金增加;如果违约金过高于合同损失额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金额减少。
  
  
  
总结:合同违约不赔偿怎么办?(一)在甲方不支付合同违约赔偿时,私下沟通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和平解决是首选的方法,与对方进行谈判的时候可以拿对方的利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打医疗纠纷的官司需要多少
      打医疗纠纷的官司需要多少钱一、什么是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


·公司法竞业禁止规定?
      公司法竞业禁止规定有哪些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


·交强险对于机动车的使用有着积极的意义
      交强险对于机动车的使用有着积极的意义,那么,交通事故摩托车交强险赔偿多少呢。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因为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对于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对于交通事故摩托车交强险......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微信的种种特点进行诈骗,有不少人通过加陌生人、扫描二维码上当受骗过。受害人到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会根......


·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对他人人身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此时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有四种,包括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行为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因为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造成轻伤是......


·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
      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一、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


合同违约不赔偿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