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狱关押犯人能否作为证人,都有哪些规定

  监狱关押犯人能否作为证人,都有哪些规定(一)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二)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三)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1、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2、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3、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4、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5、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在我国相关的关押犯人,一旦能够准确的表示自身的思维,具有自主能力的。牵涉的相关案件时,都应积极的进行相关的案件证人义务。对相关的案件审理和相关犯罪人员的审理案件都具有推动的意义。我国的法院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判决。
  
  
  
总结:监狱关押犯人能否作为证人,都有哪些规定(一)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补充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补充立案侦查?一、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补充立案侦查?补充立案是指对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又发现新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决定并案侦查时,将新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列为......


·公司法人出事监事有责任吗
      公司法人出事监事有责任吗法人做了违法事情监事人有责任,监事人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


·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让员工气犯病的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所谓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


·一、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理由可以吗?
      一、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理由可以吗?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主要依据为《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有什么权限?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有什么权限?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自己法律知识比较薄弱或者其他的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自己完成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自己进行民事诉讼,既然是委托诉讼代理人......


·新股申购时间要求
      新股申购时间要求新股申购新规则须知: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监狱关押犯人能否作为证人,都有哪些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