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车祸出院后的营养费还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营养费也需要进行赔偿。首先介绍什么是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者通常的饮食摄入量,仍不能满足受损的身体的需要,因而需要使用以外的正常饮食营养,为你的身体补充营养和费用的一部分;第二种情况发生在年老体弱的病人身上;第三种情况发生在身体消化系统受损的情况下,如完全或部分切除肠胃。第四种情况是其他原因导致他消化吸收功能受损。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成本应如何维持。其实,根据我国最高法院颁布的法律解释的具体规定:营养成本是要根据受害人自己的残疾情况。此外,也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以确保:1.首先,这些款项的认定也根据受害人的情况他残疾的细节来决定,如果他受伤显然是次要的和不需要住院治疗,一般不需要去弥补这些款项,如果以上损害程度轻伤。还要支付营养费用。2.然后是赔偿期限,即从伤者受伤之日起至伤者基本康复之日止。3.其次,这些支付的认定必须参考的意见我们国家的医疗机构的规定。内容将包括需要额外的营养,但还需要加强营养的具体期限,等,出具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所有的前提条件。其营养建议也是作为辅助治疗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发出任何营养建议,也可以作为推荐不需要辅助治疗,因此也就不需要补偿营养成本。4.最后,非常类似营养成本的概念,就是护理成本,我们不要混淆。护理费用,他指的是交通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的时候,因为他的健康原因,行动能力和自己的自理能力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所以需要你的家庭成员或其他亲属陪伴和照顾,并有相关责任,根据相关的赔偿标准,生产的成本。护理费用的发生,他是与受害者恢复健康所需要的,也是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最直接的,所以也需要赔偿。
  
  
  
总结:发生交通事故后,营养费也需要进行赔偿。首先介绍什么是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者通常的饮食摄入量,仍不能满足受损的身体的需要,因而需要使用以外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爱好产生的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公司法非法人分支机构是什么
      公司法非法人分支机构是什么公司法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是法人在一定区域内设置的从事经营或者其他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是......


·一、老人合法自书房产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一、老人合法自书房产遗嘱的条件是什么?(一)实质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兴国镇,阳新经济开发区,韦源口镇,黄颡口镇(三洲、营盘、七约3个行政村)。补偿标准:耕地:37500元......


·过错方标准
      过错方标准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


·2023年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车祸出院后的营养费还赔偿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