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财产拆迁房屋夫妻财产吗?
一、个人财产拆迁房屋夫妻财产吗?
拆迁补偿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二、拆迁补偿一般有哪些方式?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3)货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
国家也是会在特殊情况下征收公民的房屋和土地,那么也是要支付给被征收方一定的征地补偿款,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包括了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费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总结:一、个人财产拆迁房屋夫妻财产吗?拆迁补偿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如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就用人单位做出的一些安排,一般来讲,员工应该是要积极执行的,
就用人单位做出的一些安排,一般来讲,员工应该是要积极执行的,但实践中单位的一些安排可能会对员工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员工是可以拒绝执行的。就加班来看,员工能否拒绝加班安排呢?我们一起......
·刑法中的伪证罪该如何处罚?
伪证罪可以说是只能出现在诉讼过程中,但这里也明确了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在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证人、翻译人等有虚假翻译、记录等等行为,此时并不能认定构成伪证罪。而在成立伪证......
·2023年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高利贷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构成高利转贷罪则属于违法行为。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
·老公的爷爷算直系亲属吗
?
老公的爷爷算直系亲属吗?一、老公的爷爷算直系亲属吗老公的爷爷算直系亲属。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几天还款?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几天还款?一般可以延迟到疫情结束后还款,在疫情期间,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入来源,可以及时与银行协商延后还款期限,由此产生逾期,可以要求银行暂时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个人财产拆迁房屋夫妻财产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