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不住院也可以索赔误工费,交通事故中,住院并不是拿到误工费的前提条件,只要有证据表明确实需要修养就可以索赔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可见,在受害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下,还是应该有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说明是受害者故意不去上班,以此达到敲诈误工费的目的。而各医院当然也是根据患者个人的身体情况来考虑是否需要安排住院的,不住院也不代表就没有任何损伤。
  
  
总结: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不住院也可以索赔误工费,交通事故中,住院并不是拿到误工费的前提条件,只要有证据表明确实需要修养就可以索赔误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流程是怎样的?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分三种(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


·存疑不起诉后侦查机关怎么办?
      一、存疑不起诉后侦查机关怎么办存疑不起诉后侦查机关需要继续侦查该案件。检察机关行驶国家检察权的重要形式,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为防止检察机关对此权利的滥用,必须对此进行监督。在刑事......


·一、到公安局告男方重婚罪立案审查需要几天?
      一、到公安局告男方重婚罪立案审查需要几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局立案审查的时间一般是3天之内,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但这并不等同于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仍旧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产权证的。而在收房的时候也......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我国主要的刑罚裁决当中包括死刑,死刑也是司法审判当中最严重的一种裁决。但是我国法院在行使死刑的审判制度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法律条款来进行约束的,毕竟死刑事关人的生死存亡。并且在我国......


·不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是什么?
      不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是什么一、不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