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规定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主要涉及到的可能发生的社会危险性包括: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报请批捕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在刑拘以后的三天之内,不过,刑事案件的实际侦查过程当中,公安机关刑拘三天就提请批捕的这种情况很少见。可是,对于何谓特殊情况法律上就没有更加明确的解释了,也就意味着延长提请批捕的解释权基本上在公安机关。
  
  
总结:一、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规定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丧葬费如果长子不同意能领吗
      可以,丧葬费是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


·交通事件伤殘10级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件伤殘10级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一、交通事件伤殘10级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


·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当然了,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


·工艺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工艺品购销合同
      工艺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工艺品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我们日常交易中经常采用的一类合同,而工艺品购销合同则是在进行工艺品交易时经常签订的一类合同,一些公司在拟定此类合同之前会借鉴一些范......


·一、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请求事项:关于××区人民法院(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


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期限延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