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份可以分割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份可以分割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份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情况下,如果股权是婚后取得的,理所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权吗1、婚前财产中的股权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如有约定,按照约定确认其归属。如无约定,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确定。该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股权属于一种财产权利,包括在生产经营收益中,所以股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通过个人财产投资取得股权,其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属于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对于夫妻一方因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的归属的直接的规定。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公司等企业机构的股份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协商,但是也没有特别的约定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般都会认为该股份属于共同财产,故而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总结: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份可以分割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份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


·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办理的一、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办理的(一)一般程序(基本程序)1.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2.告诫;3.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二)人......


·起诉增加抚养费手续是怎么样的?
      夫妻离异后,有小孩的就必然牵扯到抚养费问题。而抚养费一般都是父母为有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还是稍微区别于我们常说的抚养费。一般都是针对于父母履......


·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判刑?
      近几年,随着我国对于贪污受贿的官员重点打击,各路“老虎”纷纷落网,通过媒体透露的贪污数量之大令人咋舌,但是媒体并不会透露他们判刑情况。在我们看来,您对于“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判刑......


·如何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很多人很难明显区分出哪些是绑架罪的行为,哪些是非法拘禁罪的行为。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呢?准确的对相似犯罪进行区分,其实才能更好的进行定罪,这样才能最大......


·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行吗?
      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行吗?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并不会对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完全是可以行的。1、双方会签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份可以分割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