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一、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妨害公务罪是常见罪名,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一般只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又没有累犯等限制条件的,都可以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而无罪辩护的理由,从刑法规定上看包括三点,即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不属于“阻碍行为”、阻碍的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但从辩护实践看,只有最后一点才最具有无罪辩护可能性。同时,醉酒的人妨害公务罪,具有其特殊性,需要谨慎处理。
  
  为了行文方便,本文只考虑《刑法》第277条第1款的“妨害公务罪”行为,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妨害公务罪的无罪辩护有一定困难,困难在于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很难取得。
  
  二、辩护
  
  无罪辩护的理由,从刑法规定上看包括三点,即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不属于“阻碍行为”、阻碍的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但从辩护实践看,只有最后一点才最具有无罪辩护可能性。
  
  1、阻碍的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的无罪辩护一般思路
  
  这是“妨害公务罪”中“公务”的合法性问题。被告人虽然实施了暴力、威胁行为,该行为虽然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定行为,但只要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是“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则有无罪辩护可能性。
  
  这包括通常的两种辩护思路。
  
  防守型辩护思路,是证明指控证据中的“依法执行职务”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标准――这尤其体现在有监控录像的视听资料证据而公诉人拒不提供的情况之下。
  
  进攻型辩护思路,是收集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以证人证言证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在“依法执行职务”――这在辩护实践中是有可能性的、也是有成功案例,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案件。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寻找证人的方式要合法,而且最好书面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否则《刑法》306条会把辩护律师“请”到公安局询问情况的。
  
  辩护实践中,如果在法院阶段采用进攻型辩护策略成功,检察院会主动撤回起诉,最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2、其他无罪辩护理由
  
  就暴力行为的类型而言,可以进一步区分为“进攻型暴力”与“防守型暴力”,一般认为,被告人实施的单纯摆脱、挣脱等“防守型暴力”,不属于妨害公务罪的暴力,可以据此作无罪辩护;
  
  就暴力行为的程度而言,如果是被告人因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与国家工作人员发生轻微冲突、未致轻微伤以上的,不属于妨害公务罪的暴力,可以据此作无罪辩护;
  
  就阻碍而言,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对象(比如被拘留人、被留置盘问人)对执行职务人实施的轻微暴力行为,一般认为没有期待可能性,可以据此作无罪辩护。
  
  综合上面所说的,妨害公务罪是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的,但只要案件的犯罪轻节轻,没有什么危害性是可以作无罪的辩护,因此在辩护的时候一定要有合适的理由、还必须要有证明案件的证据,所以,辩护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
  
  
  
  
  
  
总结: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一、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妨害公务罪是常见罪名,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由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由是什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由于未对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配,在离婚后针对前述财产的分配而引起的纠纷。此类案件的......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
      票据挂失止付的条件和基本程序是什么?一、挂失止付的条件是什么从法律规定看,票据丧失是挂失止付的唯一条件。所谓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被盗、遗失等违背票据权利人的主观意愿的原因造成票据脱......


·北京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北京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上网的时候,的确获取了许许多多的便利,可是同样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便利。更加多新兴的复杂的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经常有网民遭受到诈骗。网络诈骗是违法的,......


·职务侵占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这里的“公司”,是指依......


·离婚子女抚养费数额要好多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在现在的生活中,父母......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