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宅基地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农村地区,每个集体经济组织都是要给本组织内的成员分配一块宅基地的,让他们用来修建自己的自有住房。但有些时候,可能分配的时候遗漏了或者之前需要给申请一块宅基地的,这个时候就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不过在这方面也有条件限制,那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报送相关材料: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注: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农村居民若需要申请宅基地的话,则要先看自身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要是自己之前将宅基地转让给了他人之后,又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这个时候一般是不会得到批准。农村宅基地坚持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如果有兄弟姐妹要分户的,则也可以格外申请宅基地。
  
  
总结:在农村地区,每个集体经济组织都是要给本组织内的成员分配一块宅基地的,让他们用来修建自己的自有住房。但有些时候,可能分配的时候遗漏了或者之前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商标注册期间会被抢注吗
      商标注册期间会被抢注吗商标注册期间一般是不可能会被抢注的。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


·正式劳动合同时间计算公式是什么?
      正式劳动合同时间计算公式是什么?正式劳动合同时间没有明确的计算公式,但是法律中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作出相关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按照时间长短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前,会非常关注房屋的价款、地段及其他房屋情况,但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其实提前了解这些内容可以避免当事人利益受损。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提起离婚之诉,具体如何操作?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


·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诉讼当中,凡是法官、鉴定人之类的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制度,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对此,国家都有制定相关的规定,明确回避制度的实施范围,以及回避的申请流程及程序。国家对于鉴定人......


·女方重病男方要离婚是否是遗弃?
      结婚后除了道德上的约束之外,还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夫妻双方的利益是绑在一起的,在现实中如今出现由于对方的病重而抛弃提出离婚,不仅违背了道德触犯了法律,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女方重......


宅基地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