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应纳税额计算。
    假设某家庭拥有的第一套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交易单价为16000元/平方米,其纳税额为:  (400-180)×16000×1%=35200元
    2、新购高档住房纳税额计算。
    假设某家庭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间,新购了一套符合扣除免税面积的应税住房,其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交易单价为10000元/平方米,其纳税额为:  (180-100)×10000×0、5%=4000元
    3、应税普通住房纳税额计算。
    假设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间的应税普通住房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交易单价为7000元/平方米,其纳税额为:80×7000×0、5%=2800元  本次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的征收对象包括以下三类住房:  一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二是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三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免税面积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如何认定家庭情况?  按《暂行办法》规定,家庭是指由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和与其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不仅包括房产的价值,还有房屋占有的徒弟的价值,所以,房产税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能够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首先它可以稳定房价,主要原因是房产税的征收减少了人们的投机性买房,从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稳步的发展。而且,空置的房屋可以更好的利用起来出租给没有住房的人,解决了很多人的生活问题。
  
  
  
总结: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包括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


·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农民工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讨薪的过程中靠自己力量很难完成。如果走仲裁或者诉讼渠道的话,得有律师协助才好办理。在我国司法救济制度中,有一种方式是法律援助......


·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几次?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一直是我们每个人所希望的,但在实际生活中,总还是有夫妻因感情破裂等因素而选择起诉离婚,甚至出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现象。很多当事人就会想要了解,第二次起诉离......


·无证驾驶撞死人不赔偿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不赔偿吗?无证驾驶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仅仅有这样的行为就是要进行处罚的,更何况是无证驾驶撞死了人。那么此时是否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呢?关于无证驾驶撞死人是否赔偿的问题......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一,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


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