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对财产的争夺往往成为离婚协议最难达成的部分,而如何进行房产分割更是一大难点。所以夫妻双方离婚时,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矛盾,常常会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但是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如果夫妻双方或者单方反悔,房屋赠与合同效力将受到何种影响?我们分几种情况为您简单讲一下,希望您阅读后能够有所收获。
  婚前登记为夫妻一方的房产约定给子女,产权方反悔
  本身就是婚前一方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产权方反悔,要求撤销约定。《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看出不能因为属个人婚前财产就可以单方破坏协议,因签署离婚协议时,两人仍为夫妻关系,如反悔必须双方同意,方可生效。
  约定给子女后办理了房屋登记
  离婚协议中给子女,并且办理了房屋登记,现在男女双方反悔,要求将房屋登记恢复原状态,从子女名下再次登记回夫妻双方名下。《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可知,一旦登记即发生物权效力,如果没有上属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当时离婚协议书有上述可以撤销的情况,房屋登记部门不能因离婚双方对协议书的重新约定对已经登记给子女的随便进行变更。
  约定给子女后未办理房屋登记
  约定后,男女双方都反悔。将房产约定给子女后在未办理登记之前,男女双方都反悔,并对房产权属重新进行了约定。《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为未将子女的产权记载于登记簿,只是产生合同效力,未产生物权效力,离婚协议只对协议中俩人产生限制作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新协议发生效力,如果需要进行房屋登记,按照新协议办理即可,也就是前文中说的,即使法院不予支持了,但登记部门不需要进行把关,按照申请人意思登记即可。约定后,男女一方反悔。一方反悔要求将约定给子女的房产重新约定,另一方不同意,综合《婚姻法》第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方进行变更。赠与行为是民事行为,属于意思自治的。如果当事人是没有违法或者别的事由那么理论上是应该成立的。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在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要件的。所以说如果是房屋赠与合同成立了,最好还是过户一下,否则最终很容易出现权利不明的情况。
总结: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对财产的争夺往往成为离婚协议最难达成的部分,而如何进行房产分割更是一大难点。所以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签署合同吗?
      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签署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犯罪吗?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犯罪吗?虚开增值税发票到了一定的数额就会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


·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一、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


·征地补偿登记表(格式)
      一、土地补偿登记表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组)(盖章)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