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

  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不一定,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所以,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存在的。二、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很容易混淆,小编从他们的特点为您分析不同:1、注册资金(1)、公司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而公司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2)、公司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3)、公司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2、注册资本(1)、注册资本是公司存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2)、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限额,是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3)、注册资本能反映公司的规模和对管理的要求。(4)、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债权人的信用担保。三、注册资金的使用注册资金是可以用的。但是必须是用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支出范围。超出该范围是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综上所述,在公司的注册资金的相关规定当中,企业法人是可以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和实际的不一致的,但是也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所以在进行申请的时候就要注明这一点,否则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可能是违法的。
  
  
  
总结: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不一定,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不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要是夫妻无法就离婚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来判决离婚了。而此时并不是说,只要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就会判决夫妻离婚。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私募基金自主发行产品的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自主发行产品的流程是什么?一、私募基金自主发行流程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受伤部位多怎么工伤鉴定?
      受伤部位多怎么工伤鉴定?一、受伤部位多怎么工伤鉴定?如果有多处受伤,做工伤鉴定的时候会综合评估计算的,符合晋级原则的,会给予晋级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于同......


·辩护人独立辩护的规定有哪些
      辩护人独立辩护的规定有哪些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


·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我国对于童工的年龄界限为不满16周岁,因此童工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童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国对于童工的使用是禁止的。在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活所迫还是有很多未满16......


·非法集资总监7000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总监在公司当中的地位一般属于高层管理人员。想必总监对公司的相关运营状况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如果在生活当中担任非法集资公司的总监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在量刑的时候也是和......


注册公司一定要实际注册资本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