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殴打妇女怎么处罚?

  故意殴打妇女怎么处罚?
  
  一、故意殴打妇女怎么处罚
  
  (一)治安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立案起诉步骤: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是对方打的证据、治疗花费的证据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然后等到法院通知参加庭审。
  
  (二)刑事处罚
  
  1、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所以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
  
  二、殴打他人赔偿范围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个很虚的东西,是抄国外法律时抄过来的,中国的经济水平还没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等中国经济发展到日本、美国的水平时,精神损害赔偿才可以真正落实,究其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实践中,并不会因为被殴打的对象是妇女,就会对行为人加重处罚。但若是妇女有特殊情况,比如正在怀孕或者身患疾病身体很虚弱的,那么殴打行为往往就会给妇女造成严重的伤害,此时情节恶劣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相对就要重一些。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要结合造成的伤情才能确定。
  
  
  
  
  
总结:故意殴打妇女怎么处罚?一、故意殴打妇女怎么处罚(一)治安处罚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入职不满一个月就辞职工资怎么算?
      在劳动市场,职员求职、离职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对于那些在离职前,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的,是可以领到工资的。有些职员还处于使用期,入职不满一个月就辞职工资怎么算?在离职后,有......


·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没签劳动合同时辞职有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时辞职有赔偿吗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是多久?在建设工程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即为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我国的建筑工程条例对其具有详细的规定。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建筑工程质保金期限的法......


·自己的信用卡没钱还怎么办
      自己的信用卡没钱还怎么办?1、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服务信用卡延期还款服务,一般可以申请延期1~3天,只要你能在延期内筹集到足额还款金,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服务。但是筹集不到就会逾期,一旦......


故意殴打妇女怎么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