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驾驶员检车超过多久不罚款?

  驾驶员检车超过多久不罚款?
  
  一、驾驶员检车超过多久不罚款?
  
  ? ?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车辆超期未检,需要先接受处罚之后,才能进行检测。
  
  超过年审期限10日内不用罚款,之后一年内补审都是多交200元罚款。
  
  千万不要超过一年,那样会注销你的车档案,就是报废车了。
  
  未年审办不了保险,而没有交强险,一旦在路上被抓住,强制补交强险并罚款两倍这就是三千多。
  
  二、年检分类
  
  1、初次年检
  
  机动车辆为了申领行驶牌照而进行的检验称为初次年检。初次年检的目的,在于审核机动车是否具备申领牌证的条件,年检的内容为:
  
  1.是否有车辆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进口车辆的商检证明),车体上的出厂见样标记是否齐备。
  
  2.对机动车内外轮廓尺寸及轮距、轴距进行测量。测量的具体项目是车长、车宽、车高、车厢栏板高度及面积、轮距、轴距等。
  
  3.按技术检验标准逐项进行。合格后,填写"机动车初检异动登记表",并按原厂规定填写空车质量、装载质量、乘载人数、驾驶室乘坐人数。
  
  2014年9月1日起,北京落实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2、定期年检
  
  内容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都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的,一般情况下车辆要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进行车辆年检也是可以及时的消除车辆的一些安全隐患,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如果驾驶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车辆年检,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的。
  
  
  
  
  
总结:驾驶员检车超过多久不罚款?一、驾驶员检车超过多久不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肥城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
      肥城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一、肥城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


·解除合同法定事由有哪些?
      解除合同法定事由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商标转让方式具体有几种
      商标转让方式具体有几种1、合同转让,通过个人以及商标代理公司选择商标以及转让商标,转让通过合同,包括转让公证提交给商标局。这种转让方式一般都是有偿的,是目前市面上主要的商标转让方式。......


·分居一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一年能自动离婚吗?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1、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


·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的认定,什么不能胜任工作?
      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的认定,什么不能胜任工作?一、何为“不能胜作工作”?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驾驶员检车超过多久不罚款?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