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的观点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庭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1、认定被告人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审判机关有罪判决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也就是说,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已查证属实客观存在的,同案件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案件中每一个证明对象都有必要的证据证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不能认定,整个案件的全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应当得到合理排除,根据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是肯定的唯一结论,必须排除其他任何可能性。
结合本案来看,公诉机关指控诈骗罪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即被告人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就本案的具体情形而言,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人收取被害人的11万元款项的用途是什么,是借安排工作之名非法占有,还是用于承揽工程。
2、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
(1)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2)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本案中,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被告人曾与Q某有过11万元的经济往来凭证,双方谈过消防工程,也许在饭桌上聊过找工作的话题。但此11万元是否是被告人以找工作之名非法占有的,根本无任何证据证实,致使这一事实处于或然状态。
与此相反,辩护人认为,就案卷证据来看,被告人与Q某合作承揽消防工程项目的可能性难以排除,所以说Q某的陈述及其亲友的证言不但是孤证,而且也存在严重瑕疵,致使本案待证事实处于或然状态,无法排除各种合理怀疑。
3、请法庭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的精神和要求,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责任的证明责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承担有罪的证明责任。如证明不了有罪,或有罪的证据不充分,有罪无罪难以确定时,应做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解释,按无罪的处理,分别做出撤案、不起诉或无罪判决。辩护人认为,现有定罪的证据存在难以排除的诸多疑点。请法庭对被告人Y某依法做出无罪判决。
其次,真正的诈骗嫌疑人M某还没有归案,被告人和其引荐人Z某一直在全力寻找,M某的出现将会还事情于真相大白。被告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但其并没有占有Q某财物的故意和事实,但在开庭前,已经将收取的Q某的11万元分两次全部退还给了Q某,Q某本人也对此表示了谅解。
辩护人
日期
二、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诈骗案件的时候,检方会出具公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如果想做无罪辩护的话,要在辩护词中提出证据不足,关键证据缺失,诈骗事实也不清晰。根据刑诉法规定,证据不足以定罪的,法院应该做出无罪判决,释放当事人。
总结: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一、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名誉权侵权律师费承担方是谁?
名誉权侵权律师费承担方是谁?名誉权侵权赔偿需要根据相关约定来进行判断。1、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一、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1、股东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简历)2、注册资金3、拟订注册公司的名称五个4......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一定的补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一定要支付补偿金。那到底哪些情......
·遗失物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
遗失物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
·民事诉讼中关于产品质量纠纷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民事诉讼中关于产品质量纠纷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基层信息公开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基层信息公开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其实国家政府是必须要通过基层工作才能够真正反映出有些政策在实际生活当中的落实问题的,因此,信息公开必须要从基层做起,比如说像是各县城的派出所,乡镇政......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