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一、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的,并不能理解为其职权的无限性。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大会的作用:
1、对公司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有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只能决定涉及股东权益的事项,主要是一种否定性的权力。在公司存在控制股东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主要反映控制股东的意志,公司中小股东意志难以在股东大会中得到反映和体现。股东大会制度作为公司法中的一个制度,是与其他制度紧密相联系的,确定股东大会职权事项,必须考虑与公司法中的其他制度协调。公司股权结构不同,股东大会所起的作用就不同。从应然的角度看,公司利润分配、人事任免和涉及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事项应该专属于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可由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于每次召开股东大会时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会出席,故而确实存在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职权交给其他的股东,或者是其他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若是不同意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的,可以不出席会议。
总结: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一、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总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
总分公司之间能签合同。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
·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哪些怎么去预防我们现在的建筑不管是住宅还是办公建筑都是越建越高了,虽然这样能够体现一定的建筑水平以及经济水平。但是与此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坏处。比如说高空坠物这种事......
·代写遗嘱律师怎么收费?
写遗嘱律师怎么收费?找律师立遗嘱,一般就是找律师遗嘱见证,或是有律师代书遗嘱。律师费用一般由委托律师的本人承担,金额是根据案件需要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的,每位律师的办案风格不同,因此收费......
·如何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在诉讼过程中,针对一些专门性问题,一般会进行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的结果对诉讼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甚至影响着官司的胜败。所以,当鉴定结论对当事人不利或者当事人觉得有错误的时候,应该如何......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一、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
·必备材料
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